文学作为一项特殊的精神活动,能够重塑人的价值观念,丰富人的精神世界。
通过文学作品,我们能够形象生动地认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也能够多层次地把握当今社会生活的各个维度,这样既能以史为鉴,又能充分认清当前社会的基本问题;
文学的认识又不是纯粹的理论说教,它并非枯燥地为我们呈现当下的社会面貌,而是通过审美化的语言和艺术化的形象来展现时代风貌;文学能够带给人奋发向上的正能量,人能够将此种能量转化为实践的动力,规范自己的言行,影响和感化他人,从而更好地改造大众的精神世界,整个社会的精神面貌也将会焕然一新,这样一来,势必也会对社会其他方面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应该塑造出血肉饱满的人物形象,刻画出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营造出优美动人的意境,活灵活现地展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一方面会被引人入胜的故事所触动,一方面又会在精神上备受鼓舞,这将会产生震撼人心的效果,加深读者对人生、历史的深层感悟;读者的人生观、价值观也会受到积极影响并得到重塑。
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将会对社会实践起到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文学的社会价值和意义正是在读者阅读、感悟、实践的这一过程中得到充分实现。
我个人认为文学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例如,康有为建议采用孔子纪年,与他的君主立宪主张和对中国、中国文化的理解密切相关;刘师培提出黄帝纪年论,与他的民族革命及国粹主义主张密切相关。世纪及其相关的纪年和时间单位在与其他纪年方式的竞争中,逐渐取得支配地位并取代旧的纪年和时间单位,为一种全球性的时空观在中国的诞生提供了框架。
作为审美的社会意识形式,文学作用于社会生活,是通过陶冶人的性情,塑造人的灵魂的途径实现的。这种作用是精神的,它虽然归根到底会影响人的实践活动,进而促使社会历史的变革,但它毕竟不能等同于物质作用,没有物质作用的那种直接性和立竿见影的社会效果。就是精神作用,文学也有自己的特点。
文学的作用从方式上讲,是内在的、情感的,没有政治理论或道德观念的精神作用的那种对实践活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从作用的内容上讲,它主要也不是简单地传达某种是非观念,或一般地惩恶扬善,而是立足于对优美高尚的思想感情的表现,显示人生的价值复议,通过对美的追求和高扬来陶冶性情,塑造灵魂。可以说,帮助人们懂得按照美的规律去创造生活,才是文学作用于社会的根本目的。
文学对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影响可以说是巨大的,一部好的作品,一个伟大的作家是可以起到倡导民风民俗,引导社会潮流的作用的。
比如鲁迅先生,在中国民族生死存亡的重大关头,他的作品他的言论以及他的铮铮铁骨,唤醒了沉睡的国人,最大限度地激发了民众自强自立的民族自尊心。
